各系(院)、相关部门:
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了解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督促项目组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研究任务,根据《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7〕27号)精神,决定对2021-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省团校)教师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中期报告》(简称“中期报告”)(见附件),一式3份。
2.科研处将对各项目组提供的“中期报告”进行核查,对研究任务低于60%的项目,将结果报送校院学术机构,处理意见另行通知。
3.请各系(院)、相关部门在2023年5月8日前将所在部门的“中期报告”统一收集,送至科研处(长安校区10号楼2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QYZLZX@126.com邮箱。
联系人:马子雯
联系电话:029-61289721
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省团校)教师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中期报告
科研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