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教育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自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要求,加强陕西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建立治学严谨、求真务实、民主创新、风清气正的良好学风, 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风建设总体情况
陕西省教育厅和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始终将学风建设工作列为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学风建设制度化作为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高校组织相关部门和广大教师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广泛深入进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将学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成立了学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了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风督促检查常态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高校在学风建设中,坚持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一流人才的最基本的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针对当前高校学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以教风促学风,以考风带学风,以服务助学风,以环境育学风的学风建设活动,不断深入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教育,强化学生学习行为规范为,加强对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坚决反对不良学风,遏制和纠正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从整体上看,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各高校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学风建设,建立健全了学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起提前防范、有效监管、及时公开、依规惩处的学风建设综合预防治理体系;广泛开展了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以预防教育为主导,打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积极开展各种学风建设检查督导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加大不端学术行为查处力度,扭转了学校不良的学术风气上升蔓延的势头,学校学风有了显著好转。
二、学风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学风建设工作体系。2011年12月省教育厅就成立了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5月9日又成立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替代原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领导小组由李兴旺厅长担任组长,郭立宏、蔡钊利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办公室主任由科学技术处处长兼任。省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全省高等学校学风及学术道德建设相关政策;宏观指导、督促、检查高等学校学风及学术道德建设工作;接受重大学风问题的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当事人的异议申诉,指导、协调当事人所在高等学校对异议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公布学风及学术道德建设情况及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同时,各高校也按照教育厅要求相继成立本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学术仲裁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截止目前,绝大多数高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机构,并且明确了学校校长是学校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和各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初步形成了陕西高校学风建设领导管理工作网络。这些组织机构的成立,对加强陕西高校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完善学风建设制度,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规范师生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促进学术研究发展,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建立健全高校学术研究规范体系,省教育厅结合陕西高校的实际,制定了《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并于2012年11月14日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于2012年12月14日正式印发《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陕教技〔2012〕13号),并向各高校和社会各界公布。
《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在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管理机制与实施措施、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方面做出了较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其中主要明确了:(1)学术规范制度:包括建立学术道德问责制度、建立规范的学术道德教育与宣传制度、建立健全高等学校良好的学术道德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2)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 包括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程序、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等。《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的实施,对加强高校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良现象,营造一个优良学风环境,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师生的学术行为,打击学术腐败行为,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各高校依据《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对学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相继制定了本校的《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例如:西北大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安大学出台了《长安大学教风、学风、考风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制定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等,都明确规定学校(院)长是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明确了学校各相关部门、各分院是学风建设的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并将学风建设工作纳入年终部门考核,将师德师风、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年度考核。各高校还陆续制定了本校《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暂行办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学校(院)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加强学风的文件和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师生学术科研行为,完善了学术规范制度、师德教风评价考核机制、科研诚信档案制、学术道德问责制度、学术评价制度等多项规范制度,初步建立学风建设制度体系,对提高高校师生学术道德水平,增强师生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科研诚信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为开展科研工作创造出更为公正有序的学术氛围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构建和谐、有序、文明的校园氛围、树立优良学风、考风考纪和诚信应考的校园氛围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建立学风建设教育与宣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风氛围。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坚持把学术道德教育与宣传,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大对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精心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开展诚信教育模式,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把提高师生诚信意识,形成讲诚信光荣、弃诚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作为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2011年以来,按照中国科协、教育部“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要求,省教育厅和省科协联合在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开展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共举办了3场大型报告会,聘请5位院士作专题宣讲,全省5000多名研究生参加。仅2012年全省56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405名专家举办报告会共计410多场,参加宣讲教育活动的博士生达13578人(次),硕士生达到53678人(次),覆盖了所有研究生新生,做到了全覆盖、重实效、制度化。 为了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社政函〔2004〕34号)、《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6〕1号)、《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等一系列有关学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各高校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报刊、办公自动化网站、校园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了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讲《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培训,深入普及学风、校风、教风、学术道德规范、典型人物和事迹等知识,及时通报各种学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及查处结果,为学风建设的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教师学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杜绝不良学术行为。围绕科学精神、科学伦理、科研规范、不端学术行为防治自律和自我道德养成等方面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活动。各高校普遍建立了教师学习制度,通过“科研诚信研讨会”、“教学工作会”等会议学习相关学风建设的文件、规章制度,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规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广大教师行为有准则,工作有方向。
学生学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开展诚信教育,培养学生尊重知识、尊重师长、热爱科学、热爱学习的良好风尚,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不诚信、不文明的行为。例如西安交通大学为师生发放《学术不端行为警示读本》,陕西师范大学为入学的研究生发放《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知识手册》,西北大学建立《西北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发放《西北大学考风考纪宣讲材料》,编印道德诚信学习材料等,开展了学生诚信状况自查活动,把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对新入学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新上岗的教工进行入学教育和岗前培训,并将学术道德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之一。各高校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横幅以及校内展板加强考试制度和考试纪律方面的宣传,以鲜活事例警示教育学生。 为认真做好学风建设宣传与引导工作,省教育厅2012年7月下发了《关于征集高校学风建设〈工作简报〉稿件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本校学风建设宣传指导与稿件征集工作,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展牌、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倡导求真务实、科学严谨的优良学风。
4.举办丰富多彩的学风建设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大家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依托高校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诚信教育活动,印发了《致2013届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要求贷款毕业生诚信做人、按时还贷,把诚信教育与办学理念、校风校纪等各方面相结合,积极树立“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理念。为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杜绝招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省教育厅制定了《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和《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使考生遵照“考生须知”和“违规处理办法”参加考试。 各高校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诚信道德教育活动。例如西北大学先后开展了“我看大学生诚信”演讲比赛,诚信舞台剧表演、“感恩父母情——给父母写一封信”、“回眸西大—我心中的母校”毕业生征文以及毕业典礼等主题教育活动,极大地推动了道德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诚信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各高校注重弘扬和传承名师大家的优良学风与学术品质, 充分发挥楷模教育示范作用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广大师生精神境界。如:西北大学通过张岂之、彭树智、何炼成、“侯伯宇等年逾八旬的老教授,崇尚科学真理,恪守学术道德,坚持耕耘在教书育人和学术研究的第一线,在为国家贡献一批独创性学术成果的同时,也为学校的学风传承和学术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和示范引领,培育广大青年学子的优良品德、诚信学风。长安大学邀请中国工程院陈懋章院士,为广大教师作了题为“弘扬科学精神、培养科学思维、倡导学术诚信”的专题报告,还成立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组长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专家小组,坚持对研究生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定期对各学院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以“科研诚信,警钟长鸣”为主题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专题宣讲,陕西师范大学在全校导师、研究生中签署《教风与学术道德承诺书》。各高校还积极开展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优秀团队和优秀科学家事迹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宣讲、培训、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报告会、青年教师座谈会、签订承诺书等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等一系列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学风建设专题活动,推动学风建设活动开展,引导广大教师遵守学术道德,培养广大师生敬业、奉献、诚信的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5.建立学术不端行为实时监控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对所有立项的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项目研究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监管,使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完成研究任务。许多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实行“学术造假、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实施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和学风违纪行为,做到了“惩防结合、标本兼治”,形成了尊重学者、敬畏学术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各高校把科研诚信教育纳入科研管理内容,把教师科研诚信度,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建立科研诚信个人档案。要教育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坚决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等浮躁风气和不端行为,把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动。同时,在学科评估、职称评聘、科研立项、论文答辩、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奖励等方面,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强化创新质量和贡献,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与物质报酬、职称评定挂钩。认真履职,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对发生重大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风气不正的团体和个人,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6.严查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和学术环境。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是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省教育厅在《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中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取证和处理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2013年以来,省教育厅先后督查,对4名高校教师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各高校也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在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各类评审活动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按照规范的查处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面向高校和社会发布重大学术问题的事实和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自2012年至今,全省高校共对12 起学术不端行为当事人予以处分。
7.实行学风建设“三落实、三公开”制度,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教育部《关于上网公布学风建设“三落实、三公开”有材料的通知》(教技司〔2014〕89号)要求,在严格落实“三落实、三公开”(即: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的基础上,2014年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建设“陕西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栏”,实行信息公开制。该专栏设置了重要通知、政策文件、先进事迹、学风建设重要活动等栏目,发布年度学风建设报告,及时公布学术不端行为查处信息,公示公开学风建设信息,引导全省广大教师学生自觉参与到学风建设活动中,不断提高全省高校学术道德水平。全省各高校也在本校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建“学风建设专栏”,发布年度学风建设报告。学风建设专栏为陕西高校学风建设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成为我校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及成果展示的重要阵地。
三、学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学风建设组织领导仍需加强。目前,在高校各个领域还不同程度存在各种学风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综合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高校领导对学风建设工作仍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一些高校至今未成立学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还有一些高校把学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归并于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教务处、招生办等部门,缺乏对学风建设整体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学风建设制度不全,措施不力,未能有效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2.学风建设的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前,高校学风建设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还很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随着国家进一步繁荣进步和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我们的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建设是一个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学风建设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是教育部门和高校长期应当重视的问题。
3. 学术浮躁之风和学术不端行为仍然存在,仍需加大查处力度。受社会发展大环境和功利思潮的影响,高校学术浮躁之风和各种学术不端等行为仍然存在,一部分教师生师中还存在急功近利、科研积极性不高,缺乏创新意识,不重视研究成果质量,盲目追求数量,甚至为获取利益,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等问题,一些学生套用已有研究成果,捏造实验数据,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等,这些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加大查处力度,防止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四、改进的措施
学风是高等学校立校之本。今后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学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学风建设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加强领导,统筹管理,开创学风建设的工作新局面。
1.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学风建设工作制机,要把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警示惩处有机结合起来,把学风建设贯穿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落实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个环节,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把学风建设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2.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构建良好的校园学术环境。完善制度建设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保证。要按照“长效化、常态化、特色化”的原则,创新和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在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教师职务定级、职称晋升、先进评选、学术评价等工作中,把学风建设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要健全科研监督约束机制,全面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评审、成果验收、科研经费等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制度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认真落实,形成学风建设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探索建立教育机构、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等人员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实现诚信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进一步大力开展学风建设教育宣传。要建立学风建设宣传系统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建设的正面引导和教育,紧扣“恪守诚信、立德树人”的主题,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墙报、校园橱窗、校园网络等媒体形式,对学风建设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学风建设教育氛围;加强科学精神和学术规范教育,提升广大教师的自律意识,增强科研人员的学风意识,提高学风建设的责任感;以学风建设先进团体和个人事迹为典型,大力宣传一批严谨治学、成果突出的学术大师和中青年教师典型,形成优良学风示范效应;通过举办学风建设培训班、专题报告、研讨会、论坛等形式增强师生的学风意识,提高学风建设的责任感。
4.大力普及诚信教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教师、科研人员和广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整合优化高校思想道德课,把诚信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提升诚信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或开设相关课;将师生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学风建设教育工作体系,把诚信教育融入学科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推进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风建设管理与评价体系,将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定期表彰学生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5.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精神。要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精神为中心,有针对性的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如: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师生诚信承诺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挥教师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的影响作用。开展“诚信活动周”、“3·5”学雷锋活动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校园氛围,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树立诚信典范,使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追求。
6.继续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教育领域、道德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问题。对违规的失信学校、团体和个人,要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予以处理,还要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跨学校、多部门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造风清气正的优良学风环境,为根本扭转高等学校不良学风,打击学术腐败行为,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术交流与创新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五、对“十三五”学风建设工作的建议
1.建立高校学风考核与评价机制。高校学风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关系到高校建设发展方向和教人育人的重大问题。高校学风的好坏不能仅凭学校自身发展和自我评价解决,要充分通过外部评价促进其科学、规范发展。目前的学术体制、教育体制和科研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方面,例如,现有的学术激励机制、成果评价体系过于强调科研成果的数量,并将它与教师的职称、奖励及各种其他待遇挂钩,在这种背景下,学术容易为利益所驱动。同时,现有的科研管理制度中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从而造成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这些制度甚至会导致助长了学术失范和学风不正现象的滋生和发展。因此,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高校学风考核与评价机制,引入社会对高校学风的评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促使高校改变自身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缺点,从根本上改变学风不良的现状,确保高校学风及学术道德品质提高。
2.建立高校师生信用体系,从制度上为学风建设保驾护航。高校要把师生信用管理列为高校制度管理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信用管理专业课程,在研究生培养中开设信用管理研究方向,开展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形成人人讲诚信的校园学术氛围;建立师生信用评价体系,科研管理、入职竞聘、职称评定、干部聘用、毕业推荐、入团人党等方面予以约束,这对师生内在自律机制建设和加强师生科研诚信具有重要的作用。
3.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学风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培训、宣讲、会议等途径,向广大师生普及学术道德规范、科研工作学术规范等相关政策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学术氛围,使学术道德规范不仅“入耳”,更“入心”,从根本上提升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培育民主自由、宽松开放、公平诚信学术环境,形成学术主体与学术环境之间、学术主体之间和谐相处的严谨治学的学术氛围;进一步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杜绝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甚至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提倡积极健康的学术争鸣和学术批评,引导教师形成诚实、刻苦、严谨、扎实的学风。使学者从担当学术使命的高度来提升自己的学术境界。 面对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新任务和新要求,“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继续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高校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为陕西高等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