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部(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提高我院高职教育教学和青少年工作研究水平,浓厚校园学术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理论创新,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探讨高职教育教学发展规律,探索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青少年研究,促进我院教学与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申报原则紧密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探索等方面选题并开展研究,为学院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紧密结合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实际,服务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教育工作。
三、申报要求
1. 院级课题立项面向全院在职在编教职员工。申报人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个人参与课题申报最多不得超过2项。
2.2014~2015年度院级科研课题设重点课题5个,一般课题20个。申报者可在《课题参考》规定的方向范围内,参考所列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现实性。申报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
3. 申报条件参照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院发【2011】43号)执行。
4.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1.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报系、处室初审,并签署意见。2.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对符合标准的给予立项,由科研处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课题资助与管理1.凡经批准立项的院级科研课题,学院根据课题类别给予重点课题5000元、一般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2.课题经费实行项目化管理,经费专款专用。
六、课题验收
1. 课题完成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前,填写结题报告等,并将成果以部门为单位送交科研处。
2. 2015年11月科研处按照《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院发【2001】43号)进行结题验收。
3. 课题组应主动配合科研处开展院级科研课题的中期审查与结题审核等工作。
4.凡未按时完成院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取消2014~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资格。
5. 立项的课题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请注明“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4~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字样。
附件 1.2014~2015年度院级科研课题参考选题
2.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报表